2014年,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制定了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完成了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结合我校科研水平发展的实际,积极发挥学术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将2014年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 全面修订《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明确学术委员会定位,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我校于2014年重新修订了《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科技处在广泛、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章程的修订事宜。经过与多方的沟通讨论,认证研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于2014年5月通过了我校新修订的《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新《章程》从学术委员会的性质、宗旨,到组成规则、职责权限、运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改善。
新《章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赋予了校学术委员会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术仲裁、学术咨询的职责权限,并对二级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做了规定。
二、 完成西安医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根据《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规定,校学术委员
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由于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届满,2014年9月,我校启动西安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由23名来自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组成,保障了专业学者在学校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2014年9月,我校召开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校学
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进行了换届选举。会议由校长唐俊琪主持。按照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会议上,院长唐俊琪提名副院长弥曼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并获全票通过。同时推举科技处处长苏兴利,研究生处处长李雪萍为副主任委员。
三、 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
(一) 审议科研管理制度
2014年10月16日,我校召开西安医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课题,同时对研究生处提交的《西安医学院学科带头人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医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此外,学术委员对科技处提交的《西安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西安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医学院科技奖励暂行办法》,《西安医学院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西安医学院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二) 审议学科建设规划
2014年12月11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分别听
取了研究生处提出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规划。会上,学术委员对未来5年我校重点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建设情况进行了讨论,同时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对上级拨款不足的一级学科,学校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